张女士在婚礼后将弄脏的大红色旗袍拿到干洗店清洗,经两次清洗后仍有蓝色印记,经协调无果后,张女士将干洗店诉至法院,要求干洗店赔偿旗袍的损失2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张女士诉称,2015年4月她和丈夫举办婚礼,为此特地花费2万元定制大红色旗袍一件,因婚宴当天应酬较多,不小心将菜汤洒在了旗袍上,留下一块约3CM的黄色印记难以洗掉。婚礼后第三天,她将旗袍送至干洗店干洗店,要求将旗袍清洗干净。经干洗店工作人员当场验衣,确认旗袍只有一块黄色印记,没有其他印记,干洗店承诺一定会清洗干净。后她去干洗店处取洗好的旗袍时,发现旗袍上出现大大小小无数块蓝色的印记,干洗店称可能是洗衣剂与衣服发生化学反应,并称可以免费再清洗一次。几日后,她再次前往干洗店处取旗袍,但是发现该旗袍依然有蓝色印记,而且特别明显,严重影响视觉效果。为此要求干洗店赔偿旗袍的损失,但是遭到拒绝。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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