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由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2017年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以扩大自己经营的凯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名,以高回报为诱饵,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送凯蒂8090婚纱摄影临河店等相关信息以招募原始股东为由,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河嘉悦、蓝宇等酒店召开招募股东大会,以线上兼职刷单返利、短期投资按月分红、免费旅游交纳保证金等方式,向刘某、解某某、窦某某等238名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1800余万元,最终因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900余万元不能返还。
提前介入
该案系乌特后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的首例特大集资诈骗案,涉及被害人众多。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斌高度重视、靠前指挥,成立了以检委会专职委员为组长的办案小组,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经过7个小时的庭审,鉴于此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休庭,对律师当庭提出的新的证据进行补充侦查。
上级检察院对该案观摩评议
为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强化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观摩庭审活动,邀请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宋丽梅、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静、第三检察部主任李颖等业务骨干一行8人及旗人大代表5人到现场,对该案进行观摩评议。
庭审结束后,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庭审观摩座谈会。自治区、市、旗三级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及人大代表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一致认为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公诉人在庭审中举证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犀利的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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