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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接到中国邮政快递员的电话,说是:有一个福建省高院的裁定书,要签收!法院的法律文书,封面都会写清是什么内容的,所以快递知道。那么肯定又是有一个法院败诉结果要给我了。因为福建省高院的裁定书,基本上是驳回再审申请!
走在路上,还专门看了一下日期,记得:2021年12月21日。没错就是12月21日。因为,驳回再审申请,我肯定是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而且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日期要写正确!
找到了快递员,签了身份证号、姓名、最后写了个日期。
快递说:日期写错了,12月21日,不是12月11日!还好快递员提醒,日期给予改正,谢谢!省了不少麻烦……
特别是准备行政诉讼时收到行政机关文件的快递日期,一定要写对!关系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问题,一旦超期,将直接不予受理。法律规定就是这样要求的,超期一律不受理,所以日期一定要重视。
收到法院的裁判文书时,日期一定要写对了,一样关系到能否上诉、再审、申请监督等的日期!故日期一定要重视,超期者将直接不受理!将浪费了一次法律规定的救济程序,将可能会剥夺了一件事情的诉权。还好是再审裁定书,日期写错了差十天,与申请监督的六个月相比,还好吧!但是,如果是一审裁定书,日期写错了十天,那就得要找中国邮政快递的记录,作为证据进行说明,才符合上诉的条件,这样会比较麻烦点!日期还是签准确得比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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