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消费中,如果发现被商家欺骗,买到假冒商品可以要求三赔偿,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在日常消费中多留心,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商家不愿退换,可以及时拨打12315,或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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