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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4月18日电(记者周科)记者17日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对涉案深圳问题牛百叶案的35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6个月至10年有期徒刑。
2017年3月17日,据群众报道,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合市场检查局在龙岗区平湖镇顺平市场查获加工销售问题牛百叶等产品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周、杨等22人。警方在现场查获了约9300公斤00公斤,牛百叶成品约15500公斤。此外,牛百叶半成品约1320公斤,来源不明的氢氧化钠1425公斤,过氧化氢950公斤。
随后,根据火锅食品管理部门的销售记录,警方逮捕了在深圳各大摊位销售牛百叶窗的犯罪嫌疑人刘等13人。经调查,警方了解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问题牛百叶等产品的销售额已达750多万元。
2017年10月16日,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下游销售摊位。
今年3月28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张、周、廖有期徒刑10年,罚款50万元。被告朱等32人被判处6个月至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关项目和资金也被依法没收。
据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被告在一审判决后拒绝接受,并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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