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晓梅
近年来,进口冷链食品的防疫安全受到国外疫情的广泛关注。自2020年12月23日起,天津率先提出进口冷链食品 五不准(即员工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准上岗、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证明不准采购、无消毒证明不准经营、无货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准销售、无追溯数据(追溯码)的管理要求。近日,河西区市场监督局会同公安河西分局对一名违法者给予行政拘留。
2021年1月14日,河西区越秀路街市场监管所发现,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公园路彩月城•天津萨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阳光公园购物中心二楼销售的新西兰进口冰淇淋未按规定输入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店内所有接触或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员工均无7天核酸检测证书。
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致电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告知其进口冷链食品五要求,要求张将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进入可追溯系统,同时商店所有接触或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需要每七天进行核酸检测,张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执行。此后,执法人员多次致电张,并联系彩月城经营者进行监督,张仍拒绝执行。
1月16日,市场监管部门采访了法定代表人张,出示了《天津市防控总部关于印发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的通知》炎指数)〔2020〕289)文件,在执法人员的反复要求下,张提供了店员的身份信息,发现店员的身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未进行核酸检测。1月17日,执法人员发出《关于印发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的通知》,由店员签字。两天后,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没有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决定查封店铺经营场所,整改完成后恢复经营。
1月20日上午,越秀路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查封店铺,并在其集装箱和冰箱上张贴封条。由于法定代表人张某不在店内,店员拒绝签署《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执法人员依法留置文件送达。店铺查封后,张不仅没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整改,反而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擅自撕毁了封条。当天下午,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联系当地越秀路派出所报告,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致电法定代表人张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据报道,公安部门已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违法者张某给予行政拘留五天。
1月22日下午,公司按照五不准的要求,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店内两名员工的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并将销售的批次货物全部输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执法人员检查后立即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当天下午,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送达公司,由会计盖章签字。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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