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符号也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图片来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江苏高院。
近日,#微信表情符号写入判决#热搜,引起网友讨论。根据江苏省高等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2018年以来,以表情符号为证据的案件有158起,其中2018年8起,2019年23起,2020年66起,2021年61起。
原来,聊天时发出的表情符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产生法律后果。
在相关判决中,法院可以同意对方的请求或者在聊天时发送某种表达符号。例如,在一起人格纠纷案中,被告马某某因与原告刘某某发生冲突,向对方发送了多个炸弹表情符号。刘某某认为这是人身威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在一些黄、赌、毒犯罪案件中,一些犯罪分子也会用表情符号代替敏感词来表达隐喻意思,以逃避调查。例如,笑脸表情符号代表妓女,糖果、酒杯等符号代表非法药物。
表达符号可能会成为证明供应,那么你以后能好好聊天吗?事实上,一些社交通信软件不再仅仅是一个信息传输软件,而是一个集语音、短信甚至支付功能于一体的电子通信系统。许多人通过社交软件谈论业务、购物和借钱。特别是,中国已经完成了在线实名系统,社交软件与自然人的真实身份建立了相应的关系。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制的基本原则,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因此,社交软件聊天中的承诺表达(如可以、好或相应的表达包)进入系统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可视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原始载体包括存储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微信聊天记录明确与微博、电子邮件、电子支付记录并列为电子证据。
因此,作为一种电子证据,社交软件上的聊天记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口头聊天,而是一种书面记录,甚至可以直接转换为书面合同的一部分。当然,聊天记录和表情符号的法律效力需要法院结合聊天的具体背景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社交软件表达符号成为证据供应,是我们日益电子数据化和网络化生活和工作的结果。这是法律证据发展的必然,也是网络时代证据规则的发展。
不同平台上的微笑表情符号。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
然而,表达符号也有其特殊性,表达的意义不如文本清晰,容易形成歧义,司法机关需要结合应用场景和交易习惯进行善意解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件中认为,表达符号是辅助表达情绪、情绪和想法的可视化图像,不能仅仅依靠表达符号作为法律承诺,因此没有确定当事人发送的好 表情是同意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发送的好表情符号应视为同意对方的请求。
当然,这种不同的理解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同一案的不同判决,而更有可能是法院根据聊天记录中的表达习惯、商业交易的一般规则、合同目标的大小等综合判断。
此外,向他人发送炸弹、刀等表达符号,还需要结合双方的身份关系、聊天背景和威胁的现实来进行司法定性。
简而言之,我们的许多日常活动已经转移到互联网上,许多民事活动,如委托、销售、租赁,甚至在社交平台上完成。这些代表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聊天记录(包括表达符号)将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不要迷信只有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认为社交软件聊天是无证的。
此外,由于表达符号的含义可能有多种解释,在涉及重大利益的网络对话中(是否接受价格上涨、是否取消销售、是否租房),尽量避免使用表达包,用清晰的词语表达,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撰稿 / 克鲜(媒体人)
编辑 / 刘昀昀
校对 / 王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2720233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文章链接:https://www.eztwang.com/dongtai/66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