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已经成立10多年了。今天的淘宝不再是以前的淘宝了。在不断发展中,它不仅要适应外部竞争环境,还要适应淘宝整个生态环境的良性增长。因此,规则总是在不断变化。
默认发货时间变更,默认发货时间为72小时,默认发货时间为48小时。
违反交货时间承诺,变更前一个月内第三次违反交货时间,需扣3分,向买方支付交易金额的5%付交易金额的5%。
变更后,如果卖方在交易期间违反交货时间、交易价格和交付方式,需要向买方支付交易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低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除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要向淘宝支付相同的违约金。上述变更的条件是在投诉判决成立后。
听到这样的变化消息后,许多卖家喜忧参半,有些人同意,有些人认为这给卖家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有些人认为这是羊毛党收集羊毛的机会,淘宝也说滥用规则不支持赔偿。你觉得这件事怎么样?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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