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半年后,乔大强回忆起自己从入套到被骗再到报案的经历,觉得一切都像噩梦。
他后悔自己放纵了一段时间的贪婪,赢得了犯罪分子的“陷阱”,但他很高兴自己及时报告了这起案件,这使警方迅速抓住了所有的犯罪分子。
被拉进风险投资集团
乔大强认为自己是一个头脑聪明的人。他在商业领域工作多年,热衷于投资和财务管理。他投资了各种金融产品,研究和判断了各种金融项目,积累了一定的资产和经验。
2020年8月,乔大强在微信上加了一个陌生人向他推荐股票。这个叫“四海扬帆”的人是股市圈的高手。
在第一次添加对方的朋友后,乔大强没有立即根据对方给出的相关股票信息进行投资。他想等到找出对方的背景和推荐的股票趋势。
对方也很冷静,没有急于说服乔大强投资,只是不时给他发一些股票推荐信息,也把他拉进了几个股票投机集团。
起初,乔大强只是随意看了看这些群体,并没有认真对待它们。不久,乔大强注意到,每天在朋友圈的“风帆”是他投资的一些股票收益信息。
出于好奇,他检查了股票市场。出乎意料的是,“四海扬帆”选择的股票非常准确,并且处于持续上涨的状态。小组中的一些跟随他炒股的小组朋友经常发布信息,并获得了很多好处。
此后,乔大强开始有意无意地与“四海扬帆”交流。
“四海扬帆”告诉乔大强,他之前发布的一些市场信息是他的一位老师与他分享的。老师比他更专业、更高级。他买的股票也是老师推荐的。很多人跟着老师炒股,赚了很多钱。
听到这些话,乔大强心动了,恳求“四海扬帆”带自己“拜师”,跟着老师学炒股。“四海扬帆”说,不是每个人都能跟着老师。我们必须首先争取老师的意见。
经过反复的努力,“四海扬帆”说老师同意和乔大强一起玩。他把乔大强拉进了另一个股票交易小组。这个微信小组有数百名成员。一名自称是教师的人每天都会发布一些投资和财务管理知识,并在直播室进行免费投资教学。
几天后,老师在小组中说,最近的股市很差,不会在短时间内发布股票推荐消息。
看到这个信息,小组立刻爆炸了,网民们表示不愿意放弃,希望老师继续上课。
这时,老师说他正在接触“云硬币”,这是一种特殊的投资产品,是一种流行的“区块链”虚拟货币,比股票有更大的发展潜力,比股市有更多的利润空间和机会。
乔大强早就听说过“区块链”,但他不知道如何投资“赚钱”。好奇心驱使他按照老师的指示进入老师开的工作室。
随着时间的推移,乔大强发现老师很“神”,对一些虚拟货币的涨跌预测非常准确。
很快,群里就有人要求老师带单“炒币”,经常“晒”自己炒虚拟货币后的盈利能力。
在老师和小组朋友的游说下,乔大强被感动了。任何投资都有风险,试着知道真假胜负。老师也经常说,高风险也意味着高回报,怎么能轻易赚钱呢?
最后,受不了巨大的诱惑,乔大强动了心,主动联系老师,让他带单。
随后,在老师推荐的客服人员的指导下,乔大强下载了“云币平台”App,并注册开户,跟随“炒币专家”在炒币群免费学习炒币技巧。
半天爆仓30万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望,2020年10月16日,乔大强下定决心,一次性将30万元投入“云币平台”。
买了之后,乔大强满怀期待地等着老师卖出指令。
然而,当天下午4点51分,他收到短信通知,他的投资已经爆炸,也就是说,他投资的30万元都被困住了,损失了一切。
乔大强告诉老师他失去了所有的消息,并要求老师翻身。然而,老师仍然要求乔大强增加资金量,以便有机会操作资金,甚至翻身。
这时,乔大强觉得自己被骗了,他在网上查询了相关信息,看到现实中也发生了类似的骗局。
乔大强立即联系了小组中的老师和客户服务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但此时,老师没有给他任何回复和指导,直接消失了。他加入的微信群中的数百名网民“蒸发”了。
这时,乔大强意识到,当初加他的网友“四海扬帆”,其实就是“勾子”,勾引他上当。所谓老师,很可能是幕后的骗子。他所有的朋友都是托儿所,他们纯粹是被这些人欺骗的。
公安机关立案后,乔大强还告诉客服公安机关立案的消息。得知乔大强报案后,客服人员与他协商。只要他撤回案件,平台将立即将11万元退还给他,这是对他的“补偿”,但乔大强拒绝了。
他们以“区块链”为幌子
乔大强报案后,专案组民警跟随他提供的付款账户进行调查,迅速发现乔大强汇款账户已将6万多元存入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账户。专案组立即派调查人员到公司进行调查。
调查显示,该网络公司是一家正规的软件开发公司。
2019年6月,公司与一名名名为“钱刚”的男子签署了一份关于“区块链云货币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软件交易协议,为开发平台提供技术服务,钱刚支付的费用为6万元。
根据钱刚的线索,警方发现钱刚的真名是张辉。这个“云货币平台”的后端平台服务器在老挝,其所有核心成员都在中国活动。
“云货币平台”推出后,平台运营商没有按照区块链行业规则行事。他们既没有将虚拟货币存储到平台上,也没有按照软件要求访问第三方交易平台,平台资金的接收账户为个人账户。
“云币平台”有资金审计部、直播室、演讲等4个部门和8个小组,涉及人员众多。主要嫌疑人张辉、辛磊分别负责直播室、演讲部和资金审计部。
他们的操作有一套完整的“过程”。首先,以“投资虚拟货币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为理由,欺骗用户信任,诱使其转账投资。欺诈程序分为以下步骤:第一步是吸引客户建立一个小组;第二步是邀请“专家”教授如何投资目标产品(如虚拟货币);第三步,解散组在幕后控制和制造损失后就地消失。
张辉、辛磊提前计划购买平台软件、电脑、手机等犯罪工具,租赁犯罪场所,招聘人员,培训人员,共同实施欺诈活动。
他们注册成立了两个微信群。首先,在第一类微信中发送预编剧本,“免费推荐优势股”、跟着“老师”炒股,可以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诱骗受害者加好友,拉进微信群。
在微信群中,团伙成员分别扮演演讲老师、盈利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以“老师”推荐股票,“投资者”吹嘘,“明星”利润,引诱受害者相信所谓的“高级教师”,增加客户粘度,在了解客户细节后,让一些积极参与和投资意向进入下一个微信群,引导受害者在“云货币平台”开户、投资。
辛磊、张辉安排张莎、杜荣、彭涛等人将投资者转入平台账户的资金转入个人控制账户。
截至被查获,该平台强制平仓的客户超过300人,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
“云币平台”是一个虚假的交易平台,一个以公司化运营、链条完整的网络诈骗集团。他们掩盖了“区块链”的新概念。
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在上海、河南等地设立了运营部门,招聘了大量员工,工资丰厚,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划分明确,完全采用公司经营。
全套操作剧本
“公司在上海,基本工资6000元,月收入数万元,包括食物、住房和佣金,每周休息五次,每天工作8小时,以及团体建设、旅游等。”2019年7月,正在找工作的刘雪看到招聘信息后非常兴奋。
于是,刘雪联系了公司的负责人。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后,刘雪很快接到了公司的面试电话,并在面试当天收到了录取通知书。第二天,刘雪去上班了。
老板一到公司,就给了刘雪几部工作手机,上面都有提前设置的微信和身份。
刘雪使用的微信昵称是“研究员叶浩月”。刘雪的工作是利用“研究员叶浩月”的身份与客户沟通。说白了,刘雪是公司冒充专家的客服人员。
客户服务组分为前端组和后端组两组,前端组约有10人,刘雪和他们并不熟悉。刘雪属于后端组,后端组也有10多人。
刘雪的工作步骤是在直播间向客户推送投机常识。沟通技巧是提前准备好的。主要内容是指导客户何时进行交易。
如果客户咨询下一步该怎么办,刘雪会把客户的问题反馈给前端服务人员,前端客服人员会给出答案,刘雪会把问题转给客户。
有时,当前端客户服务无法及时回答客户的问答时,刘雪也会给客户一些建议。
事实上,刘雪根本不懂炒币的知识。她直接将直播间转发的任何信息转发给小组。
“我觉得这份工作不正式。听了组长介绍的工作情况和任务,我知道他们说的都是骗人的,但如果我想赚钱,我就留下来。”案发后,刘雪表示,公司普通同事多为“95后”,文化程度低,收入不稳定。
组长答应客户转账金额的3%到5%给他们佣金,所以他们选择了同流合污,配合诈骗。
工作后不久,刘雪被提升为后端小组组长。刘雪在任期间,他的小组吸收了348万多元的投资。
前端客服组负责人张莎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张辉的前女友。张莎在公司的化名是“大圣”(公司成员使用化名或微信名),主要负责转发剧本。
剧本由公司策划部编制,统一发送到策划部组,再由张莎转发到业务组。
前端客服团队的销售人员根据剧本角色在客户群中转发货币投机信息,并以此为蓝图,将客户引流到群中,然后将客户引流到云货币平台。后端客服随后负责欺骗客户完成投资。
事件发生后,张莎说,2019年9月,张辉打电话给她,让她去上海帮助她的公司,并说她不能去上海工作,而是可以在家远程工作。
因此,张莎在河南省灵宝市租了一间办公室,买了两台电脑和桌子,开始运营。
公司一进公司,就给了她十几部手机和七个微信群。每隔一个月左右,张辉就给张莎发一个新的微信号,加了好友。张莎用这个微信号把张辉提供的人拉进群里。加入群后,张莎发了一些关于股票的信息。
逮捕了72名嫌疑人
由于涉案犯罪集团数量众多,跨省难以逮捕,专案组从警力部署、逮捕时机、固定人员证据、审判计划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安排。
最后,警方决定同时逮捕许多地方,以确保所有的网都被抓住。
直到12月17日,嫌疑人全部被捕。警方在现场缴获了289部手机和80多台电脑。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太原市检察院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介入,收集和固定证据,引导调查。
检察官围绕证据关键、涉案金额、资金下落、人员作用、犯罪等关键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补充调查意见。
鉴于区块链欺诈作为新事物的实际情况,检察官弥补专业不足,学习区块链基础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深入了解主客观因素,分析主客体因果关系,案件准确定性,坚持“渗透”审查理念,结合嫌疑人行为、资本流动、盈利模式等,分析判断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确区分金融创新和违法犯罪,准确科学地办案。
2020年8月,本案以诈骗罪移送太原市检察院、迎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7日,迎泽区检察院向迎泽区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8日,太原市检察院向太原市法院提起公诉。截至新闻稿,本案尚未作出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涉案的“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我国法律也禁止炒虚拟货币。
奉劝那些投资者,在新技术、新概念、新渠道面前切忌盲目跟风,要深入学习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充分了解投资项目,合理预期未来收益,理性、科学地投资,切勿被高收益蒙蔽双眼,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
一旦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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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振华高 峰 候立明 梁晓俊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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