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到2006年,萨达姆案的审判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不仅因为萨达姆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敢于与美国竞争的小国领袖之一,还因为他是中东现代史上第一位被审判的阿拉伯国家元首,甚至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
2003年,美国在世界各地寻找和逮捕了萨达姆。然而,令人费解的是,美国在审理萨达姆案时并没有站出来,而是将萨达姆移交给了伊拉克。这样,萨达姆的身份在法律概念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被其他国家逮捕的“战俘”变成了接受自己国家审判的“嫌疑人”。
为什么美国在努力逮捕萨达姆后不亲自审判他?什么是真实的内幕?如果美国直接审判萨达姆,那么萨达姆就是战俘,这涉及到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的正义和合法性。然而,以莫须有的罪名发动战争显然是不公正的;未经联合国授权,美国使用武力解除伊拉克违禁武器,因此伊拉克战争也是非法的。美国将萨达姆移交给伊拉克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因萨达姆案再次陷入伊拉克战争合法性争论的困境;第二,将人们的视线转移到萨达姆“嫌疑人”的关键点,通过渲染萨达姆的罪行证明伊拉克战争的正义;第三,将萨达姆定为嫌疑人,可以完全否认其政权的合法性质,这正好满足了伊拉克临时政府的需要,从而更好地利用伊拉克临时政府用刀杀人。
十年后,尽管萨达姆的成就和过去,但作为伊拉克的元首,萨达姆最终被伊拉克人绞刑,通过一个不公平的司法审判过程,这确实是对伊拉克人的历史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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